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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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评论会员3857:好评
我家一直住楼上公寓,这次亲戚来宁波随便定了一间房间应该不错
会员7991:好评
前台定要680,携程优惠真的很大,房间不止50平还带阳台,超值。必须给满分,还有一次性的剃须刀,棒棒哒。
会员0228:好评
酒店房间很大,设施有些老旧。热水很大,洗浴比较舒适。问题主要是房间有股臭味,需要每晚开房门、阳台门通风才能袪除。前台服务态度不好,不知是不是春节期间上班有怨气,办理入住时没有找到我的订单,前台的态度好像我是骗住的,极其恶劣。最后通过艺龙补了订单,才很不情愿地安排了房间。 早餐很一般,也就是15元/人的标准。